关于2023年度年末公费医疗报销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2-04  点击数:

根据学校财务年末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年末公费医疗报销及结算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一)2023年度医药费报销接收单据截止时间为1229日。

2023年1229日17:00,校医院将暂停两校区线下窗口收单、关闭自助投递系统(网上平台及投递机),停止收单。1215日(含15日)前发生的医药费,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前投递,逾期漏报者不再补报

(二)2023医疗费用票据丢失的,办理相关补充证明材料,于2024年3月统一报销,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累积到2024年度的报销金额里

(三)2024年1月2日,重新开放线下窗口收单及线上投递报销单据,仅接收20231216日以后的单据,累积到2024年度的报销金额里

二、投递方式

(一)人工投递地点及时间:

学院路校区:校医院一楼门诊大厅公疗窗口,工作日周三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沙河校区:沙河门诊部一楼接待窗口,工作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50。

(二)自助投递地点及时间:

学院路校区:校医院一楼门诊大厅自助投递机(扫二维码后投递),每天8:00-20:00;

沙河校区:沙河门诊部一楼入口自助投递机(扫二维码后投递),工作日9:00-20:00节假日9:00-16:50。

请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务必关注报销工作截止时间,并注意交齐相关报销材料,材料不齐、逾期漏报者不再予以补报。

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咨询电话:823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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