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带齐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单据到两校区校医院大厅内找到自助投递机,在自助投递机旁的白色筐内找到并填写“报销申请单”,将“报销申请单”和“报销票据材料”装入投递袋,门(急)诊报销投递袋在蓝色筐内,同一患者的多次就医材料装到同一袋子中;住院报销投递袋在粉色筐内。
2、点击投递机屏幕上“网上自助投递按钮”,将下方投递码放在屏幕下方的扫码区域,成功扫码后点击“无需报销凭证”按钮。投递口自动打开,将投递袋投入投递机,在手机上点击“已投递”按钮,完成投递。
3、自助投递机开放时间:学院路每天8:00-20:00;沙河工作日9:00-20:00,每周六日及节假日9:00-16:50
【提交报销材料注意事项】
请认真填写报销申请单;多次就诊申请报销仅填写一份申请单,放入同一个资料袋投递即可;门诊/急诊申报、住院申报分别装在对应的资料袋投递。
一、门诊/急诊报销材料:
1.转诊单:加盖校医院诊断专用章的纸质转诊单原件。学生前往合同医院、指定专科医院门诊需提供;教工前往指定专科医院门诊需提供。
2.发票:医院自助机打印的收费凭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请提交加盖医院收费章的黄色医疗纸质发票(如提交电子发票请注意以下事项):
*提交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请在发票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该张发票仅报销一次”,同时签名、标注日期;
*提交就诊医院使用热敏纸打印的电子发票,请同时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该张发票仅报销一次”,同时签名、标注日期。
3.收费明细:明确标注项目收费类别,即“有自付”、“无自付”、“全自付”。
4.处方:开具药品的全部纸质处方。
5.师生因外伤就诊或因公出京突发疾病急诊、在京学生前往非合同医院急诊均需提供证明,证明模板可在校医院网站-下载中心按需下载。
6.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急诊病历。
二、住院报销材料:
1.转诊单:加盖校医院诊断专用章的纸质转诊单原件。学生前往合同医院、指定专科医院住院需提供;教工前往指定专科医院住院需提供。
2.发票、收费明细、急诊和外伤等相关证明,要求同门诊。
3.出院诊断证明。
4.涉及有特殊报销限制的药品或检查需提供病历。
急救车车费、出租车车费不在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无需投递相关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