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年末公费医疗报销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1-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公费医疗经费管理能力和使用效率,结合学校财务年末工作安排,按照学校整体部署趋势,2025年度以后公费医疗管理和校医院医疗服务将实行“管服分离”,需要对既往公费医疗经费进行总结算,为确保有公费医疗报销需求的师生能及时完成报销,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一)2024年度医药费报销接收单据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17:00,校医院将暂停两校区线下窗口收单、关闭自助投递系统,停止收单。12月15日(含15日)前发生的医药费,请务必在12月31日前投递,逾期漏报者不再补报。

(二)2024年医疗费用票据丢失的,12月15日前应先到公费医疗办公室进行登记,开具丢失发票未报销证明,持证明前往就诊医院补办相关材料,后于2025年3月统一提交报销,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累积到2025年度的报销金额里,逾期漏报者不再补报。

(三)2025年1月2日,重新开放线下窗口收单及自助投递系统,仅接收2024年12月16日以后的单据,累积到2025年度的报销金额里。2024年度12月16-31日产生的医药费申报报销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逾期漏报者不再补报。

二、投递方式

(一)人工投递地点及时间:

学院路校区:校医院一楼门诊大厅公疗窗口,工作日周三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二)自助投递地点及时间:

学院路校区:校医院一楼门诊大厅自助投递机(扫二维码后投递),每天8:00-20:00;

沙河校区:沙河门诊部一楼入口自助投递机(扫二维码后投递),工作日9:00-20:00,节假日9:00-16:50。

请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务必关注报销工作截止时间,并注意交齐相关报销材料,材料不齐、未按补交材料提示短信及时补充材料、逾期漏报者不再予以补报。

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咨询电话:82335110。

校医院

2024年11月25日

附:师生提交公疗报销材料注意事项

请认真填写报销申请单;多次就诊申请报销仅填写一份申请单,放入同一个资料袋投递即可;门诊/急诊申报、住院申报分别装在对应的资料袋投递。报销投递流程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公众号,点击“报销须知-报销投递”查阅。

一、门诊/急诊报销材料:

1.转诊单:加盖校医院诊断专用章的纸质转诊单原件。学生前往合同医院、指定专科医院门诊需提供;教工前往指定专科医院门诊需提供。

2.发票:医院自助机打印的收费凭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请提交加盖医院收费章的黄色医疗纸质发票(如提交电子发票请注意以下事项):

*提交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请在发票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该张发票仅报销一次”,同时签名、标注日期;

*提交就诊医院使用热敏纸打印的电子发票,请同时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该张发票仅报销一次”,同时签名、标注日期。

3.收费明细:明确标注项目收费类别,即“有自付”、“无自付”、“全自付”。

4.处方:开具药品的全部纸质处方。

5.师生因外伤就诊或因公出京突发疾病急诊、在京学生前往非合同医院急诊均需提供证明,证明模板可在校医院网站-下载中心按需下载。

6.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急诊病历

二、住院报销材料:

1.转诊单:加盖校医院诊断专用章的纸质转诊单原件。学生前往合同医院、指定专科医院住院需提供;教工前往指定专科医院住院需提供。

2.发票、收费明细、急诊和外伤等相关证明,要求同门诊。

3.出院诊断证明。

4.涉及有特殊报销限制的药品或检查需提供病历

急救车车费、出租车车费不在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无需投递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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