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年末公费医疗报销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2-04  点击数:

根据学校财务年末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年末公费医疗报销及结算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一)2023年度医药费报销接收单据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

2023年12月29日17:00,校医院将暂停两校区线下窗口收单、关闭自助投递系统(网上平台及投递机),停止收单。12月15日(含15日)前发生的医药费,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前投递,逾期漏报者不再补报。

(二)2023年医疗费用票据丢失的,办理好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后,于2024年3月统一报销,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累积到2024年度的报销金额里。

(三)2024年1月2日,重新开放线下窗口收单及线上投递报销单据,仅接收2023年12月16日以后的单据,累积到2024年度的报销金额里。

二、投递方式

(一)人工投递地点及时间:

学院路校区:校医院一楼门诊大厅公疗窗口,工作日周三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沙河校区:沙河门诊部一楼接待窗口,工作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50。

(二)自助投递地点及时间:

学院路校区:校医院一楼门诊大厅自助投递机(扫二维码后投递),每天8:00-20:00;

沙河校区:沙河门诊部一楼入口自助投递机(扫二维码后投递),工作日9:00-20:00,节假日9:00-16:50。

请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务必关注报销工作截止时间,并注意交齐相关报销材料,材料不齐、逾期漏报者不再予以补报。

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咨询电话:82335110。


校医院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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