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接近尾声,针对各位教职工、同学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问题,北航医院公费医疗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度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为了方便广大师生,同时,考虑到年终财务结算要求,2016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间延长至2017年1月12日,过期不予办理。育新、柏儒苑的离、退休、96-102教职工可于2017年1月13日在育新、柏儒苑报销2016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如不能前往请于截止日期前自行到校医院报销。沙河校区师生可于2017年1月6日在沙河校区报销2016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如不能前往请于截止日期前自行到校医院报销。另外,因报销系统2016年12月31日24:00自动清零,不能人为调整,2017年1月1日起报销的医药费重新累计,请各位教职工根据个人情况安排2016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间。
特此通知。
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报销地点:北航医院北楼四层410室
北航医院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