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接近尾声,针对各位教职工、同学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问题,北航医院公费医疗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15年度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为了方便广大师生,同时考虑到年终财务结算要求,2015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14日,过期不予办理。育新、柏儒苑的教职工可于2016年1月15日在育新、柏儒苑报销2015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如不能前往请于截止日期前自行到校医院报销。沙河校区师生可于2016年1月8日在沙河校区报销2015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如不能前往请于截止日期前自行到校医院报销。另外,因报销系统2015年12月31日24:00自动清零,不能人为调整,2016年1月1日起报销的医药费重新累计,请各位教职工根据个人情况安排2015年12月当月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间。
特此通知。
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报销地点:北航医院北楼四层410室
北航医院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