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校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聚焦社区用药保障,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提高药品保障水平,提升师生及社区居民在校医院用药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患慢性病、恶性肿瘤疾病的患者需长期服用的治疗药品需求,启动以下流程:
1、患者向家庭医师提出用药需求后,家庭医师进行初步评估,进行用药需求登记。
2、登记所需材料
(1)患恶性肿瘤疾病
需提供患者在专科医院长期稳定用药佐证材料,包括就诊病历、处方复印件。
(2)患慢性疾病
需提供患者在北医三院长期(12周以上)稳定用药佐证材料,包括就诊病历、处方复印件、诊断证明书(说明必需使用登记药品控制病情的情况)。
3、医院药事会定期综合评估该药品在校医院使用的安全性和患者用药的合理性。评估通过后,同意采购的药品进入采购流程;采购入库后,通知患者取药。
4、登记完成后1个月内(遇寒暑假向后顺延),对于不同意采购的药品,向患者反馈;对于短缺药品,向区卫健委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