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办理:
 来校医院挂号就诊,首诊医生转往上级合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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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合同医院就诊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写明建议休(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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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医院科室主任开具诊断证明书,写明建议休(复)学
 办理时间:
 1、全科类疾病证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
 2、精神类专科疾病证明:工作日周二、周五上午8:00-11:30
 二、线上办理
 1、线上证明申请需学生已在北京市三级医院就医,在校医院首诊、患传染病或患精神疾病的学生需线下办理。
 2、学生使用统一认证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n.buaa.edu.cn,搜索“学生因病休/复学证明申请”。
 3、点击“立即申请”,选择申请类型休学/复学,休学需上传北京市三级医院对休学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和化验单的扫描件或照片,复学需上传北京市三级医院对复学疾病的已临床治愈证明、病历和化验单的扫描件或者照片,点击“正式提交”。
 
 上传材料界面:
 
 4、待校医院审批通过后,可在表单左上角自行下载pdf证明。
 
 5、校医院审核时会与申请人电话核实病情,请保持电话畅通。休学期间公费医疗待遇详见校医院网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